關于印發《重慶黔江高新區合金產業高質量 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
重慶黔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重慶黔江高新區合金產業高質量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黔江高新區合金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已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黔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黔江高新區合金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揮黔江高新區創新資源優勢,提升產業能級,推動合金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具有區域影響力和帶動力的現代產業體系,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黔江高新區內實際生產經營的鐵合金、工業硅、水泥制造類企業。
第二章 獎勵辦法
第三條 鼓勵余熱余氣發電設施建設。鼓勵企業利用余熱、余氣發電,投用后按新裝機容量給予200元/kW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四條 能效超標桿水平獎勵。企業產品能效首次優于《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最新版)中標桿水平值2%及以上的,按當年該產品營業收入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五條 支持產業鏈企業導入。鼓勵存量企業引進產業鏈相關制造項目落地,推動合金產業集群發展。非關聯企業新投產后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億元(含)-2億元、2億元(含)-3億元、3億元(含)-5億元、5億元及以上,分別給予引薦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30萬元、45萬元、75萬元。同一個項目只獎勵一個引薦企業。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政策享受原則。本辦法中的獎勵扶持政策與企業成功申報的國市政策可以同時享受。本辦法獎勵項目與我區其他獎勵項目重復的,可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第七條 政策修訂與沖突。本辦法如與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相沖突,以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為準。本辦法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或重慶市政策調整,本辦法相應修訂。
第八條 取消事項。申報人在申報年度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本辦法的扶持政策:
1.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3.被列入“信用中國(重慶)”黑名單或者失信人名單的;
4.在各級審計和檢查中被查出有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
5.存在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
6.申報資料弄虛作假的。
第九條 特別說明。新增項目原則上須在3年內實現投產,未按合同投產的項目不享受本政策。
第十條 政策解釋。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并制定申報指南。
????第十一條 政策生效。本辦法自2025年7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