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黔江府發〔2024〕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相關規定,經五屆區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對《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森林分類經營的意見》(黔江府發〔2007〕63號)等2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決定廢止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1.《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森林分類經營的意見》(黔江府發〔2007〕63號)
2.《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資產利用管理的通知》(黔江府發〔2008〕32號)
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統籌費收繳工作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08〕41號)
4.《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09〕39號)
5.《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首批政府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0〕400號)
6.《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248號)
7.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進一步規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程的意見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115號)
8.《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黔江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163號)
9.《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黔江區農村居民房屋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1〕164號)
10.《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江區征地拆遷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黔江府發〔2013〕8號)
11.《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3〕57號)
12.《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3〕72號)
1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簡易工況法定期檢測機動車排氣的通告》(黔江府通〔2014〕1號)
14.《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城鄉規劃誠信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5〕95號)
15.《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濯水旅游區規劃范圍旅游資源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通告》(黔江府通〔2016〕2號)
16.《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老城區三輪車管理的通告》(黔江府通〔2016〕3號)
17.《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民“十亂”行為管理的通告》(黔江府通〔2016〕15號)
18.《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江區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黔江府發〔2016〕12號)
19.《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7號)
20.《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32號)
21.《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通告》(黔江府通〔2017〕15號)
22.《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黔江機場凈空保護工作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7〕44號)
2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城區限制黃標車行駛的通告》(黔江府通〔2017〕17號)
24.《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的通告》(黔江府通〔2018〕2號)
25.《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8號)
26.《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52號)
27.《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87號)
28.《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的通知》(黔江府辦〔202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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