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黔江醫保發〔2021〕70號
重慶市黔江區醫療保障局
關于轉發《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定點醫藥機構:
現將《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渝醫保發〔2021〕75號)轉發給你們,請加強宣傳并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醫療保障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
按照國家和市政府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就調整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員住院政策范圍內費用在基本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50%,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70%,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80%。二檔參保人員在一檔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
二、本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報銷比例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