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壩壩舞”噪聲擾民問題,我們如何反映維權?
如碰到“壩壩舞”噪聲擾民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和《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可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反映,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同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協助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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