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例行督察第9項具體問題整改銷號情況公示表
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例行督察第9項具體問題整改銷號情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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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重慶市黔江區貫徹落實〈重慶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黔江委辦發〔2020〕16號)的例行第9整改子問題 “市水利局對河長制督促指導不夠,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長不知道自己是哪條河的河長,有些河長甚至把河流污染嚴重的原因歸結于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標。部分區縣巡河責任不落實,巡河不查河的現象突出。區縣“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標不科學、措施不具體、任務不明確的問題,缺乏操作性和指導性,檢查中發現重慶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實施方案不嚴不實,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已完成整改,現按照《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銷號工作規則(試行)》相關要求進行銷號公示,具體情況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23-79245501,電子郵箱:491198886@qq.com,傳真:79222925,通訊地址:重慶市黔江區正陽街道桐坪居委為民路17號,郵編:409000。?
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交辦問題整改銷號情況公示表?
整改任務概述 |
市水利局對河長制督促指導不夠,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長不知道自己是哪條河的河長,有些河長甚至把河流污染嚴重的原因歸結于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標。部分區縣巡河責任不落實,巡河不查河的現象突出。區縣“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標不科學、措施不具體、任務不明確的問題,缺乏操作性和指導性,檢查中發現重慶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實施方案不嚴不實,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 |
整改責任單位 |
黔江區 |
整改目標 |
河長制督促指導的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體、方式更加豐富,推動河長制“有名”“有實”。河長職責更加明晰,定期巡河、及時發現和協調處置問題成為常態。“一河一策”方案審查更嚴、質量更高,河湖管理保護的問題、措施、任務具有操作性和針對性,河流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持續解決。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協同抓好整改。堅持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全區“雙總河長”示范帶動,強化落實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河長制責任體系,全面推動落實區、鄉鎮(街道)兩級“雙總河長制”和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河長體系;嚴格落實市委關于各級領導干部將履行河長責任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進行對照檢查的要求。 (二)加大督促指導,推動整改落地。運用督辦函、交辦單等形式推動河長交辦督辦機制落實,加大河長制落實情況督促指導。開展河長巡河臺賬和APP記錄核實抽查,定期通報河長巡河情況;對巡河發現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定向移交責任單位推進整改,糾正巡河不查河現象。編印發放《河長制工作手冊》,分級分類組織開展河長任職培訓和常規學習,增強河長專業知識;建立和落實河長交接制度,及時更新河長公示牌,加強社會監督。開展“一河一策”方案實施情況評估,嚴格按照市河長辦印發的方案編制指南,開展重點河流2021—2023年“一河一策”編制工作,防止“一河一策”方案不嚴不實。 (三)細化實化職責,鞏固整改成果。結合實際制定落實《關于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的實施意見》,細化、實化各級河長和部門職責。修訂完善《重慶市黔江區全面推行河長制主要任務分解》,做好機構職能劃轉后相關部門河長制工作任務的分解,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完善區級河流河長制工作相關機制,推動河流牽頭責任單位切實發揮牽頭作用。 整改成效: 一是區委、區政府已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全區河長制組織體系的通知》(黔江委辦〔2017〕123號),在區、鄉鎮(街道)兩級實行“雙總河長”制,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河長體系,共設立三級河長396名,實現全區河庫長全覆蓋。將141名區、鄉鎮兩級河長履職情況納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檢視內容,查找問題212條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今年以來印發督辦函9份、上報及處理問題205件,嚴格落實河長交辦督辦機制。對河長巡河查河任務完成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糾正河長巡河不查河、不發現上報問題等現象。總結評估原“一河一策”方案,查找存在的問題,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措施,嚴格按照市河長辦印發的“一河一策”方案編制大綱要求,開展新一輪重點河流2021-2025年”一河一策“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確保我區“一河一策”方案切實可行。 三是全力抓好《關于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的指導意見》和《重慶市黔江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的落地見效,細化實化黔江各級河長和區級責任單位職責,督促基層河長定期巡河、及時發現和協調處置問題成為常態。印發了全面推行河長制八大制度,完善了河長制工作相關機制。 |
整改時間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
社會監督聯系人及電話 |
白興袤,79245501 |
備注:社會監督聯系人由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有關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