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組織開展獎補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落實《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組織開展獎補申報工作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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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024年9月21日,經區政府同意,區總林長辦公室印發了《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黔江總林長辦發〔2024〕10號,以下簡稱《獎補方案》),原要求于2024年12月10日前兌現獎補資金。因全區林業經營主體尚未辦理特色經濟林經營收益權登記,導致獎補資金未能按期兌現。目前,《黔江區特色經濟林經營收益權登記管理辦法》已通過黔江區人民政府第五屆第93次常務會議(2025年10月29日)審議通過并印發,《獎補方案》兌現條件已具備。為切實落實政策紅利,保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現就組織開展《獎補方案》獎補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獎補核心內容不變
一是獎補范圍和對象保持不變,仍按《獎補方案》執行。
二是獎補額度和申報條件保持不變,仍按《獎補方案》執行。
三是申報程序保持不變,仍按《獎補方案》執行。
二、明確申報兌現時間節點
本次獎補申報按“申請-初審-核查-公示-兌現”流程推進,具體時間節點如下:
(一)申請(截止時間:2025年12月7日)
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向屬地鄉鎮(街道)提交獎補申請,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獎補方案》要求的基礎材料:承包合同、流轉合同、林權權屬證書、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法人/非法人組織提供營業執照)、合作社章程(合作社需提供);
特色經濟林經營收益權登記材料:登記證書(已辦理的)或登記申請受理憑證(未辦理但已提交申請的)。
(二)初審(截止時間:2025年12月7日)
鄉鎮(街道)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核查材料完整性(基礎材料+登記材料)、真實性(如身份證與申請人一致、權屬證明在有效期內等);
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憑證,材料不全的一次性書面告知補正內容,杜絕“缺件受理”“材料造假”;
簽署初審意見后,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報送區林業局。
(三)核查(截止時間:2025年12月13日)
區林業局收到初審材料后,將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實地核查,重點核實經營規模、產量、帶動就業、登記材料合規性等情況,形成核查意見。
(四)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2月14日—12月20日)
核查結束后,在經營林地所在村社公示欄及區林業局官網同步公示核查結果(含經營主體、地塊位置、獎補類型及金額、登記情況等),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由區林業局聯合鄉鎮(街道)核實處理。
(五)兌現(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5日)
公示無異議后,區林業局按核查結果足額兌現獎補資金,確保資金直達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
三、強化工作保障
(一)壓實屬地責任
鄉鎮(街道)要將本次獎補申報與特色經濟林經營收益權登記工作統籌推進,明確專人負責,主動對接轄區經營主體,指導其同步完成登記申請與獎補申報,避免“多頭跑、重復跑”。
(二)加強協同配合
鄉鎮(街道)需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公示監督等工作,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如權屬爭議、政策疑問等),確保工作高效推進。
(三)加強宣傳引導
鄉鎮(街道)要結合《黔江區特色經濟林經營收益權登記管理辦法》加大宣傳,通過村社公示欄張貼通知、召開經營主體座談會、微信公眾號推送指南等方式,明確獎補政策、登記要求、時間節點,確保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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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黔江區林業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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