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一)必備要件: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2.項目已被納入經審批且對外發布的中長期規劃的相關證明文件或者項目建議書批復;
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4.項目用地邊界拐點坐標;
(二)條件型要件:1.市級及報部預審需要提:各區縣(自治縣)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報部預審項目還需提供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初審意見);
2.項目涉及占用自然保護區的,需取得林業部門同意占用的意見;
3.項目涉及符合有限人為活動的,需取得區(縣)人民政府關于項目符合有限人為活動的初步認定意見;
4.國土空間規劃批復過渡期,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規則的項目需提供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的相關依據;(送市局審查的區縣國土空間規劃文本及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函);
5.項目涉及需編制節約集約用地專章的,應提供節約集約用地專章文本及市(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審查意見。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需提供占用永農的坐標及土地利用現狀圖。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