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調整城區路內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政策解讀
優化調整城區路內停車收費事項
政策解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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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重慶市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優化調整城區路內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黔江區發改委發〔2024〕130號,以下簡稱“通知”),自2024年11月10日起執行。為便于大家理解把握,現就通知的幾個事項作簡要解讀。
??? 一、變更路內停車(即臨時占道停車)路段名稱
為方便統一管理,按照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2〕1號),統一將我區現有的“限時路段”調整為“重點管理區域”,將“一般路段”調整為“一般管理區域”,路段名稱調整為與中心城區一致。
二、路內停車收費原則及標準
路內停車由城市管理、公安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利用城市道路劃設的機動車停放泊位,向公眾提供停放服務并收取費用實行政府定價。按照路內高于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于一般管理區域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目前我區路內停車的收費標準為重點管理區域2元/半小時,一般管理區域1元/半小時。
三、優化路內停車管理區域
將6個重點管理區域(岔河巷、光明路及延伸段、長征北路北段北門、城西五路、城西四路、新西客站)調整為一般管理區域,通過調整路段的管理區域變相的降低收費單價,即這6個路段的收費標準由2元/半小時調整為1元/半小時。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經區城管局和區公安局根據所屬路段的交通情況及周邊公共停車場的布局來劃分,具體以區政府公布范圍為準。
四、設置單日(24小時內)收費時段封頂價格
實行路內停車,主要是為緩解臨時短時間停車難問題,路內停車收費高于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目的是通過價格杠桿引導車主將車輛停放到公共停車場,實現路內臨時停車“即停即走”。2014年制定路內停車收費標準時基于“即停即走”的原則,因此在路內停車收費政策中未設置收費上限。
此次設置單日收費時段封頂價格的標準,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和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2〕1號)中明確的“路內高于路外”的原則,結合我區現有的室內停車場24小時內不超過23元/次的收費標準,同時參照周邊區縣單日收費封頂情況,將重點管理區域路段單日收費時段封頂價格設置為28元,一般管理區域路段單日收費時段封頂價格設置為20元。
如需長時間停車,可將車輛停放至公共停車場,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為:室外公共停車場小車2元/小時、12小時內不超過7元、24小時內不超過13元;室內普通公共停車場小車2.5元/小時,12小時內不超過9元,24小時內不超過18元;室內特級公共停車場小車3.5元/小時,12小時內不超過13元,24小時內不超過23元。其中,停放時間以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住宅小區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的車輛免收停車費,超出30分鐘的,計費時間從始停起連續計算。
五、調整路內停車免費時間
按照市級政策標準,我區原有路內停車15分鐘內免費。經研究并聽取社會意見,報區政府同意將路內停車15分鐘內免費調整為25分鐘內免費,將有效保障車主臨時停車需求,但又避免車輛長時間免費占用路內停車位。
六、調整路內停車收費時段
結合我區早高峰和晚高峰時間段,盡量減少路內停車對交通的影響,將路內停車收費時段由07:00-21:00調整為07:30-20:30,縮短收費時間1個小時,這有利于緩解老城區公共停車位不足問題。同時,也最大程度降低對早晚交通高峰期的影響。
七、此次調價未調整路內停車收費單價
按照國市明確的“路內高于路外”的原則,調整路內停車收費的單價,需要同時調整室內、室外的公共停車場的單價,且需要做好價格調查、成本監審或者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等定價法定程序。
此次調整的事項,均未涉及調整路內停車收費單價,主要通過優化路段管理、縮短收費時長、降低單日封頂等方式減輕群眾停車成本,最大程度降低對公共交通的影響。下一步,區發展改革委將密切關注現行政策的執行情況,適時啟動調整路內停車收費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單價的調整工作。